在民法领域,除法律行为外,事实行为也是一种很重要的法律事实,但学界给予的关注较少。所以法律事实是经过思维加工后被法官所认定的事实,其与真实的客观事实不一定一致。法律事实形成过程的客观化包括两个方面,即心证公开和判决理由公开。这种差异主要是法律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,而不是法律规定不明确的问题。众多法律事实说明,尽管交叉许可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优越性,但其缺陷依然不容忽视,需要进一步通过立法加以完善。因此,刑事诉讼中的事实,应当包括在诉讼中具体体现的案件事实、程序事实和证据事实,并在事实推理的基础上,达到作为审判结果的法律事实。内在结构要素即构成不当得利法律事实的各要素,外在结构要素即民法的其他制度要素。保证期间构成保证人于保证期间届满即被免除保证责任的法律事实。当事人没有选择的,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。诉讼过程就是各方主体以言语方式表达事实主张,以寻求主体间的共同理解和解释,从而建构法律事实的过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