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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授官题高冠草堂

年代:唐代   作者:岑参   音频播放:初授官题高冠草堂音频播放   更新时间:2023-12-04



译文

人到三十才得个一命官,仕宦的念头快要消磨完。

自怜没有什么祖传家业,总不敢嫌弃这微小的官。

涧水吞没了采樵的小路,美丽的山花醉倚在药栏。

只因为这五斗米的官俸,竟然要辜负这根钓鱼竿。

参考资料:

1、谢楚发.高适岑参诗选译.成都:巴蜀书社,1991:151-152.

注释

一命:最低等的官职。周代的官秩为九命,一命最低。宦情:做官的志趣、意愿。阑:尽,残。

自怜:自伤;自我怜惜。旧业:祖传家业。微官:小官。

涧水:指从高冠峪流过的溪水。樵路:打柴人走的小路。药栏:芍药之栏。泛指花栏。

五斗米:指官俸。渔竿:钓鱼的竹竿。此处作垂钓隐居的象征。

赏析

  岑参早年丧父,二十岁时,随兄至长安,求仕不成。他便随兄长在的高冠峪中,置业并建起了简陋的别墅草堂。天宝三年(744年),三十岁的岑参高中一甲第二名,但官运不顺,经吏部试后,仅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这样的小官,他非常失望。于是作了这首《初授官题高冠草堂》。